产检假从名字上来分析是为怀孕女职员进行产检的假期。根据我国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中第6条第3款的明确说明。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,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。
但我国不少企业并未设置产检假,或者产检假按照病假等处理,这严重侵犯了怀孕女职员的合法权益。
为了保障怀孕女职员的合法权益,确保怀孕女职员安心进行产检,产检假应该在实际操作中给予落实。